合作夥伴計畫
把彼此的專業接起來,為企業客戶補上跨境採購的執行能力。
我們希望與物流、報關、倉儲、驗貨、包材、供應鏈及企業顧問等專業夥伴合作。您保留既有專業與客戶關係,ImporterDesk 依確認範圍提供中國採購協調與現場執行,共同完成企業客戶需要的下一步。
合作模式、客戶接觸範圍與商業條件,皆在開始前以書面確認。
企業客戶
合作夥伴專業
ImporterDesk 中國採購執行
合作為什麼有價值
企業客戶的問題,
不會停在單一服務的邊界。
一項跨境採購需求,經常同時牽涉供應商、規格、樣品、生產、驗貨、報關與物流。合作的價值,不是讓任何一方包辦全部,而是在需求跨出原有專業時,仍有可靠的合作夥伴把下一段接住。
- 01企業提出需求
- 02供應商與樣品
- 03生產與品質
- 04驗貨與現場
- 05報關與物流
- 06完成交付
企業提出需求
需求跨出原有服務邊界
牽涉供應商、樣品、生產、驗貨、報關與物流等多個環節。
範圍確認・資訊交接・下一步
ImporterDesk 中國採購執行支援
我們在中國的執行與落地,補足跨境採購的關鍵環節。
完成交付,客戶服務完整
流程銜接順暢,客戶獲得可靠成果。
- 客戶需求經常超出原有服務範圍跨境採購涉及多個環節,超出初始專業是常態。
- 沒有可靠下一站,需求容易中斷缺乏清楚的接手與協同,容易延誤、重工或流失。
- 清楚分工,比勉強包辦更能保護專業明確邊界與流程,讓專業被尊重、客戶被更好服務。
您不需要為了回應每一種需求,自己建立完整的中國採購團隊;客戶也不必從頭尋找另一家陌生服務商。
每一項合作仍以雙方確認的服務範圍、接觸方式與責任邊界為準。
我們希望合作的夥伴
熟悉產業現場的人,
最有能力創造
有效連結。
我們尋找的,不只是能介紹客戶的人,而是理解產業需求、擁有企業信任,並願意一起把跨境採購服務做得更好的專業夥伴。
共同合作基礎
- 具備可說明的專業或服務能力
- 接觸的是真實企業需求
- 願意共同維護客戶關係
- 不承諾尚未確認的結果
專業合作光譜
企業客戶的
跨境採購需求
將游標移到任一區域,查看該類夥伴的合作價值。
長期接觸有中國進口需求的企業,通常最早看見客戶在供應商、品質、文件與出貨前端遇到的問題。
合作價值|可以讓原有物流與通關服務,向前連接採購協調、供應商管理與現場執行。
共同合作基礎
- 具備可說明的專業或服務能力
- 接觸的是真實企業需求
- 願意共同維護客戶關係
- 不承諾尚未確認的結果
是否適合合作,不只看公司規模或人脈數量,而是看專業能力、真實需求與共同維護客戶的意願。
合作方式
合作不只一種形式,
重點是先把角色與客戶接觸方式說清楚。
我們會依客戶需求、夥伴的專業角色與希望參與的程度,共同確認適合的合作方式。無論採用哪一種形式,客戶關係、服務範圍與溝通責任都會事前說明。
需求連結
夥伴發現真實採購需求,但不參與後續執行。
確認引介夥伴確認客戶意願+提供必要背景
客戶知道下一步ImporterDesk 評估需求+釐清服務範圍
夥伴主要角色確認客戶意願、提供必要背景,並完成可信任的引介。
ImporterDesk 主要角色評估需求、釐清範圍,並與客戶討論下一步。
不是把聯絡資料直接轉交,而是在客戶知情的情況下,完成有背景、有範圍的專業引介。
共同協作
客戶同時需要雙方的專業能力。
夥伴持續負責原有專業服務
客戶獲得完整服務ImporterDesk 承接中國採購執行
夥伴主要角色持續負責原有服務,參與必要溝通與專案銜接。
ImporterDesk 主要角色承接中國採購協調、供應商管理與現場執行。
雙方各自處理擅長的環節,並在關鍵節點共享必要資訊,避免客戶在不同服務商之間反覆說明。
長期能力整合
夥伴經常遇到跨境採購需求,希望建立穩定支援能力。
夥伴維持客戶關係+原有核心專業
穩定回應採購需求ImporterDesk 持續提供中國採購執行支援
夥伴主要角色維持客戶關係與自身核心專業。
ImporterDesk 主要角色依確認範圍,成為持續可調用的中國採購執行支援。
讓夥伴不必自行建立完整的中國採購團隊,也能穩定回應客戶持續出現的採購執行需求。
- 客戶知道誰會參與服務
- 雙方角色與接觸方式事前確認
- 各自只承諾已確認的服務範圍
- 報價、責任與商業條件另行書面確認
三種合作方式不是夥伴等級,也不一定永久固定;可以依實際客戶、任務範圍與參與程度調整。
雙方如何分工
同一個客戶,
可以有不同的合作分工。
有些夥伴只負責完成可信任的需求引介,有些會持續提供原有專業服務,也有些希望建立長期的中國採購支援能力。客戶窗口、服務角色與資訊更新方式,應依實際合作模式事前確認。
- 合作夥伴
- ImporterDesk
- 雙方共同
- 事前確認
需求連結
完成專業引介後,合作夥伴可以不參與後續客戶服務。
共同協作
雙方各自負責專業範圍,主要窗口必須事前指定。
長期能力整合
窗口、資訊更新及協作方式,依長期合作架構建立。
01|需求連結 合作夥伴負責辨識真實需求、取得客戶同意、提供必要背景並完成專業引介。經客戶同意後,ImporterDesk 可直接進行需求評估、報價、簽約與執行。
02|共同協作 合作夥伴持續負責原有專業服務,ImporterDesk 負責中國採購協調、供應商管理與現場執行。雙方應事前確認誰是主要窗口、哪些問題由哪一方回答,以及哪些節點需要共同參與。
03|長期能力整合 主要窗口不預設一定由合作夥伴或 ImporterDesk 擔任:可以由合作夥伴主導客戶窗口、ImporterDesk 提供中國端執行;也可以雙方共同面對客戶;或經合作夥伴與客戶同意,由 ImporterDesk 直接處理採購事項。
需求連結
完成專業引介後,合作夥伴可以不參與後續客戶服務。
- 需求來源合作夥伴
- 主要窗口ImporterDesk
- 原有專業無持續義務
- 中國採購執行ImporterDesk
- 資訊更新依約定
合作夥伴負責辨識真實需求、取得客戶同意、提供必要背景並完成專業引介。經客戶同意後,ImporterDesk 可直接進行需求評估、報價、簽約與執行。
共同協作
雙方各自負責專業範圍,主要窗口必須事前指定。
- 需求來源合作夥伴
- 主要窗口事前確認
- 原有專業合作夥伴
- 中國採購執行ImporterDesk
- 資訊更新雙方共同
合作夥伴持續負責原有專業服務,ImporterDesk 負責中國採購協調、供應商管理與現場執行。雙方應事前確認誰是主要窗口、哪些問題由哪一方回答,以及哪些節點需要共同參與。
長期能力整合
窗口、資訊更新及協作方式,依長期合作架構建立。
- 需求來源雙方
- 主要窗口依合作架構
- 原有專業合作夥伴
- 中國採購執行ImporterDesk
- 資訊更新固定機制
主要窗口不預設一定由合作夥伴或 ImporterDesk 擔任:可以由合作夥伴主導客戶窗口、ImporterDesk 提供中國端執行;也可以雙方共同面對客戶;或經合作夥伴與客戶同意,由 ImporterDesk 直接處理採購事項。
客戶關係、主要窗口與專業執行,是三個不同角色。
分工不是固定把客戶交給哪一方,而是依合作方式,清楚決定誰負責關係、誰負責溝通、誰負責專業服務,以及誰負責中國採購執行。
客戶關係與合作原則
信任不靠模糊承諾,
而是把界線事前說清楚。
無論採用需求連結、共同協作或長期能力整合,我們都會在接觸客戶前,確認轉介來源、聯絡方式、服務範圍與資訊使用方式,避免合作開始後才產生認知落差。
既有關係與轉介來源
接觸有授權・服務有邊界
已確認的
執行範圍
既有關係與轉介來源
已確認的接觸方式接觸有授權・服務有邊界
保護不是禁止聯絡,而是所有接觸都有授權。
六項合作原則
客戶知情
知道誰參與、各自負責什麼
客戶應知道有哪些單位參與、各自負責什麼,以及為什麼需要進行資訊交接。不得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,直接將聯絡資料交給另一方。
轉介來源有記錄
保留引介時間與需求背景
確認客戶由哪一方引介、引介時間、需求背景及適用的合作方式。這項紀錄用於保護轉介認定與後續商業條件,不代表任何一方擁有客戶。
聯絡方式先授權
主要窗口依合作模式確認
ImporterDesk 是否直接聯絡客戶、由誰擔任主要窗口,以及合作夥伴是否需要參與,均依合作模式事前確認。不得固定要求合作夥伴負責傳話,也不得在未確認前擴大直接接觸。
服務範圍不越界
只承諾已確認的服務
雙方只在已確認的專業與服務範圍內提供意見、報價及承諾。若發現新的服務需求,應先回到雙方確認,而不是自行擴大合作範圍。
客戶資料限定使用
僅用於已同意的評估與執行
客戶聯絡方式、需求內容、報價資料與專案文件,只能用於已確認的評估、溝通與執行目的,不得用於未經同意的行銷、轉交或其他用途。
重要變更重新確認
窗口、範圍與責任變更須再確認
主要窗口、服務範圍、報價方式、責任分工或客戶接觸方式發生變化時,必須重新取得確認,不能沿用已失效的口頭理解。
需求連結
同意引介・來源留痕
客戶同意引介並記錄轉介來源;引介完成後,可依確認方式由 ImporterDesk 直接服務客戶。
共同協作
窗口清楚・範圍分明
明確區分雙方服務範圍、主要窗口,以及各自可以直接聯絡客戶的事項。
長期能力整合
固定規則・持續可見
建立固定的客戶窗口、資訊更新、品牌呈現與服務邊界規則。
尊重合作關係,不等於限制必要溝通;真正重要的是,客戶知情、夥伴可見、接觸有授權、服務不越界。
07
合作條件如何確認
先把條件寫清楚,再開始接觸與執行。
不同合作模式的參與程度、客戶接觸方式與商業安排並不相同。我們會在正式引介或開始服務前,以書面確認雙方角色、服務範圍、報酬方式與成立條件。
不是先介紹,成交後再談報酬
不是只說共同服務,卻沒有責任範圍
不是雙方都向客戶報價,卻沒有主要窗口
不是用一次口頭約定,套用所有後續專案
真正能保護雙方的,不是口頭承諾會互相照顧,而是在客戶接觸前,就有一份雙方都能看懂的合作確認。
合作條件確認
每次合作依模式與參與程度確認,不使用模糊口頭承諾。
01|合作方式
需求連結・共同協作・長期能力整合
確認本次屬於需求連結、共同協作或長期能力整合,以及雙方預計參與的程度。
02|客戶與轉介認定
來源、引介時間、需求背景與有效轉介條件
記錄客戶來源、引介時間、需求背景,以及是否屬於 ImporterDesk 已接觸或已合作的客戶。應事前定義什麼情況構成有效轉介,避免成交後才出現認定爭議。
03|聯絡與資訊使用
主要窗口、直接聯絡授權與資料用途
確認誰是主要窗口、ImporterDesk 何時可以直接聯絡客戶,以及客戶資料可以用於哪些目的。
04|服務範圍與責任
各自負責事項、交付內容與異常處理
分別列出合作夥伴、ImporterDesk 與需要共同處理的事項,包括交付內容、核准節點與異常處理方式。
05|報價、簽約與收款
確認由哪一方報價、簽約、開立憑證與收款
確認由哪一方提出報價、與客戶簽約、開立憑證及收取款項。共同協作可以分別承接各自範圍,也可以依書面約定整合處理。
06|報酬與結算方式
計算基礎、成立條件、支付時間與必要憑證
純需求引介可以約定轉介報酬;共同協作與長期能力整合則依實際參與方式確認商業安排。書面內容至少應確認:固定金額或約定比例、報酬計算基礎、是否排除稅費、物流、代收代付及第三方費用、報酬成立條件、支付時間與必要憑證。
轉介報酬不以「成交後再談」處理。
計算方式、成立條件與支付時間,會在正式引介前確認。
07|有效期間與變更方式
單一專案或期間適用,以及變更與終止方式
確認合作條件適用於單一客戶、單一專案或特定期間,以及條件變更、暫停或終止時的處理方式。
三種合作模式各自確認重點
需求連結
有效轉介・報酬條件・支付時間
確認有效轉介認定、客戶同意、報酬計算方式、成立條件與支付時間。
共同協作
服務範圍・主要窗口・報價收款
確認雙方服務範圍、主要窗口、報價與簽約方式、收款及責任分配。
長期能力整合
合作框架・固定窗口・專案確認
確認長期合作框架、固定窗口、服務調用方式、個別專案確認及條件調整機制。
適合合作的起點
三種起點,
都可以走向清楚的合作。
你可能已有具體客戶、想先建立長期能力,也可能願意主動發掘商機;先確認需求與角色,再選擇適合的合作方式。
- 適合合作的共同基礎
- 真實需求
- 背景清楚
- 客戶同意
- 角色明確
- 條件確認
- 01|真實需求來自實際企業或既有服務關係.需求來自實際客戶、既有服務關係、合法的企業接觸或可說明來源的商業機會,不是購買名單或來源不明的聯絡資料。
- 02|背景清楚能說明問題、產品與採購情境.能初步說明企業遇到的問題、產品或採購情境,以及希望解決的事項。
- 03|客戶同意提供聯絡資料前先取得同意.願意在提供客戶聯絡資料、安排直接溝通或轉交專案文件前,取得客戶同意。
- 04|角色明確知道自己參與與需要補上的部分.能說明自己預計參與哪些工作,以及哪些部分需要 ImporterDesk 補上。
- 05|條件確認願意在正式引介前書面確認.接受在正式接觸客戶或開始執行前,先確認合作模式、聯絡方式、服務範圍與商業條件。
已有具體
客戶需求
先建立
長期合作能力
主動發掘
潛在商機
客戶接觸前確認
需求真實・客戶同意・
條件書面確認
依參與程度選擇合作模式
- 需求連結
- 共同協作
- 長期能力整合
不購買名單・不大量群發・不承諾未確認的價格或結果
已經有具體客戶需求
已經遇到明確的採購、供應商、品質、生產或出貨問題。
- 需求摘要
- 初步評估
- 客戶同意
先建立長期合作能力
經常接觸中國採購需求,但目前沒有需要立即引介的單一案件。
- 專業與客群
- 互補範圍
- 合作框架
主動發掘潛在商機
具備合法的企業接觸管道、產業社群、既有客戶關係或業務開發能力,並願意主動辨識可能需要中國採購支援的企業。主動開發是可選能力,不是所有合作夥伴的強制義務。
- 潛在客群
- 需求訊號
- 同意後引介
不購買名單・不大量群發・不承諾未確認的價格或結果
客戶接觸前確認
需求真實・客戶同意・
條件書面確認
依參與程度選擇合作模式
- 需求連結
- 共同協作
- 長期能力整合
可以先討論合作,不必先提供完整客戶資料。
- 不適合的情況
- 來源不明的購買名單
- 未取得同意便轉交客戶資訊
- 代替 ImporterDesk 承諾價格、交期或結果
- 要求隱藏實際參與服務的單位
- 沒有真實需求,只要求佣金承諾
我們看重的不是名單數量,而是需求是否真實、角色是否清楚,以及雙方是否願意共同維護客戶信任。
常見問題
合作開始前,
重要的問題應該先有清楚答案。
不同合作模式的角色、客戶窗口與商業安排可能不同。以下先說明共同原則;需要依個別案件決定的內容,則會在正式引介前書面確認。
01是否適合開始
資格・起點・需要的資料
可以。
如果目前沒有需要立即引介的案件,可以先說明你的專業、主要客戶類型與經常遇到的採購問題,確認雙方可以互補的服務範圍。未來出現實際案件時,再個別確認合作方式。
不需要為了討論合作,先提供完整客戶名單。
可以約定轉介報酬。
但不是只要提供聯絡資料就自動成立。有效轉介認定、報酬計算方式、成立條件與支付時間,會在正式引介前書面確認。
可以,但不是所有合作夥伴的強制義務。
有合法企業接觸管道、產業關係或業務開發能力的夥伴,可以主動辨識可能需要中國採購支援的企業。
不得:
- 購買來源不明名單
- 大量發送與對方業務無關的訊息
- 未經同意轉交聯絡資料
- 替 ImporterDesk 承諾未確認的價格、交期或結果
主動發掘商機不是第四種合作模式。確認真實需求後,仍然回到需求連結、共同協作或長期能力整合。
可以先提供不含敏感資訊的需求摘要,例如:
- 產業與產品類型
- 遇到的採購問題
- 預計時程
- 希望取得的支援
- 合作夥伴希望參與的程度
初步判斷不需要完整客戶資料。
02客戶如何接觸與服務
窗口・參與・資料使用
依合作模式與客戶同意決定。
需求連結模式可在客戶同意後由 ImporterDesk 直接承接;共同協作與長期能力整合則會事前確認主要窗口、直接聯絡範圍與合作夥伴參與方式。
不一定。
- 需求連結:完成專業引介後,可以不參與後續服務
- 共同協作:持續負責自己的專業範圍
- 長期能力整合:依合作框架持續參與
參與程度不會在引介後才臨時增加。
依合作模式與服務範圍事前確認。
可能採用:
- ImporterDesk 直接向客戶報價及簽約
- 雙方分別承接各自服務範圍
- 依長期合作框架整合處理
不會在沒有明確主要窗口與責任範圍的情況下,同時向客戶提出不同條件。
客戶聯絡方式、需求內容、報價資料與專案文件,只能用於已確認的評估、溝通與執行目的。
不得用於未經同意的行銷、轉交或其他用途。
03報酬與合作條件
有效轉介・計算・變更
通常需要確認:
- 客戶有真實需求
- 客戶知道並同意引介
- 轉介來源與時間有記錄
- 不屬於 ImporterDesk 已接觸或已合作的客戶
- 沒有其他已確認的重複轉介
- 符合雙方事前書面確認的條件
實際認定方式以引介前確認的內容為準。
可以採用固定金額或約定比例,但不會在網站上使用一個比例套用所有合作模式。
正式引介前會確認:
- 報酬計算基礎
- 是否排除稅費、物流、代收代付及第三方費用
- 報酬成立條件
- 支付時間
- 必要憑證
不採用「先介紹,成交後再談」的方式。
會依轉介登記時間、需求背景、客戶同意及雙方已確認的條件判斷。
建議在提供完整聯絡資料前,先提交必要的企業與需求摘要進行重複確認。
商機登記不代表報酬已經成立。
可以。
當主要窗口、服務範圍、參與程度、報價方式或客戶接觸方式發生變化時,應重新書面確認。
已經開始的專案如何處理,也應依原有確認內容及後續變更約定執行。
如果某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合作模式,我們不會用模糊的口頭說法帶過,而會在客戶接觸前,把適用於該案件的答案寫清楚。
開始合作
先告訴我們你的合作起點,
下一步就會更清楚。
不需要先準備完整提案或提供客戶名單。選擇目前最符合的情況,簡單說明你的專業或需求,我們再一起確認適合的合作方式。
- 不需要先提供完整客戶名單
- 未經客戶同意,不會直接聯絡客戶
- 合作方式與商業條件會在正式引介前確認
提交後
- 了解合作背景
- 討論適合方式
- 書面確認後再開始

